2009年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

 

为做好2009年中职招生录取工作,根据省招生委员会有关通知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招生对象及条件

1、广东省户籍初中毕业生,参加过初中升高中考试;

2、年龄16-20周岁,男身高≥162cm,女身高152cm,五官端正,身体无缺陷,无严重疾病;

3、品德优良,无违法犯罪记录。

二、招生代码和志愿填报

考生根据本人在地市(县)招生办安排的时间和办法填报志愿。

我院中职部招生代码为8800045(广州地区考生在广州市志愿填报系统的代码为99329)。考生可在招生办指定的网站志愿填报系统,填报我院志愿。

三、录取时间

录取工作由省集中录取(网上录取)和学校自主招生来完成。

1、省集中录取

省集中录取时间为7月中下旬,由学院参加省招生办组织的网上录取。

2、学校自主招生

学校自主招生时间为515830日。考生可提前到学院招生部门先进行登记报名,预留学位。省招生办组织集中录取时未能录取的考生,可直接到我院招生部门和分教处办理录取手续。

四、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和要求

1、考生凭2009年中考成绩单、初中毕业证书(同时交复印件)、身份证或户口簿(交户主和学生本人所在页的复印件)、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一张,到学院招生办报名,现场办理择优录取、注册和缴费手续。还没有中考成绩单和毕业证书的考生,可先到我院报名点登记,待补齐资料后再办理录取手续。

2、各分教处和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自主招生的考生资格审查工作。考生必须到报名现场,接受招生工作人员的面试或目测。未经面试或目测的考生,不予办理报名录取手续。报名表要由考生本人填写并签名,不得由他人代填。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生条件进行初审,认真把关。对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信息的考生,一经发现、查实,取消录取资格。

3、按时上报考生报名材料。分教处上报报名材料时间为81915。各分教处初审后,择优确定预录名单,制作报名材料,按规定时间分批送学院招办审核。

4、学院招生办在规定时间登陆省招生录取系统,输入考生信息,经各市招生办和省招生办审批后,办理录取手续。

五、收费事项

1、学费:司法警察专业3800/学年,法律专业3300/学年。

2、住宿费统一为750/学年。

3、其他代支费按实际开支收取。

执行收费时标准如有变动,则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。

六、奖助学金

为农村户籍和城镇低保户学生申报国家助学金,每人每年1500元。

七、学校地址及咨询联系

地址:廉江市九州江开发区

联系电话: 07596632293  6632278(兼传真)

13809737768(谭老师)  13827133768(黄老师)


招生咨询电话:0759-6636078 18022611099 18022611711

学校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245号(广州总校)、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78号(廉江校区) 粤ICP备12004361号